2010年3月31日 星期三

士大夫之恥,是為國恥

今天起了個大早,到家裡附近早餐店吃早餐,等早餐來的同時,翻報紙是重要的!頭版除了令人感到糢糊爭執的ECFA之外,這一位男子他吸引了我的注意力,當然不是他的外表,而是那聳動的標題:
博士生 殺貓魔重判一年半
被網友稱為「殺貓魔」的台大博士班學生李念龍,前年領養逾10隻出生不到2個月的幼貓,其中4隻隨即被發現遭割尾剝皮、四肢骨折、頭胸挫傷、內臟破裂出血,慘死或重傷;後經網友「人肉大搜索 」揪兇並提告,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認定其中小名「妹妹」等3隻幼貓被李殘忍虐死,昨依違反《動物保護法》重判他1年6月徒刑,法官懷疑另有5隻被虐死的貓與李有關,已向檢方告發繼續偵辦。
國內過去虐死動物大多判刑3個月,本案二審若維持原判定讞,李念龍將成為首名因虐殺動物要坐牢的人。承審法官楊台清昨感慨地說:「眾生平等,豈容人類以虐殺為樂。」
虐死3貓不知悔改


愛貓遭虐殺,原飼主黃小姐感到自責難過。劉耿豪攝
楊在判決中痛斥李念龍「充分表現出人性最黑暗與墮落不堪的一面,且事發後不知悔改,毫無檢討或認錯,惡性應被懲罰」;他痛批李「身為台大博士班的高級知識份子,卻毫無慈悲之心,以欺凌完全無自救能力的弱小動物為樂,完全無視動物也有感覺、恐懼與生理、心理上的痛苦。」李念龍(34歲)就讀台大工程科學與海洋工程學系博士班,案發後休學,記者昨聯絡不上,他的律師余忠益認為判太重,一定上訴。他說:「這是情緒性判決,欠缺直接證據,難道捏死螞蟻也要坐牢嗎?」余表示,曾向法官請求鑑定李的精神狀況對幼貓、幼犬是否有奇怪反應,但法官不採納。而當初送幼貓「妹妹」給李的黃小姐,昨直呼:「很高興判這麼重,覺得政府開始重視動物保護了。」她對愛貓慘遭虐死仍感到自責難過。這件虐貓案被揭發是因前年底有網友貼文指出,台大校園和師大夜市附近發現多隻死狀極慘的貓屍,「貓咪論壇」網站的網友比對後發現,一名使用0958號碼開頭手機的男子曾向多名貓友領養幼貓,交付地點就在台大旁,於是發動人肉大搜索查出李念龍身分並向《蘋果》、台大檢舉,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及警方展開調查,但李辯稱他領養幼貓後就野放在台大校園,後又改口說有些貓在他領養前就受傷,但法官傳喚李的宋姓前女友,竟得到令人毛骨悚然的證詞。
宋女證稱,前年9月16日晚間她打電話給李念龍,聽到貓哭聲,李說:「我正在處決貓。」同月20日李告訴她,所飼養的幼貓「咪咪」被車撞斷前腿、頭皮撕裂,為減輕牠痛苦,將牠放進宿舍烘乾機烘乾致死,李還得意說:「我是帶咪咪去坐雲霄飛車。」同年10月2日宋在自己住處看到李用毛巾讓幼貓「妹妹」抓住,再多次提起毛巾讓貓摔落,貓被摔到不能動,她制止卻被李逼迫觀看,接著李用雙手使勁擠壓「妹妹」腹部,「妹妹」被擠出糞便而斷氣,李用塑膠袋裝著貓屍帶走。她害怕得隔幾天就與李分手。李念龍出庭時先喊冤說沒殺貓,後來認罪,沒幾天又不認罪,還強調「嫌犯人權也該受保護」,遭法官楊台清當庭痛斥。檢方起訴認定李涉嫌虐死「國慶」、「琥珀」2隻貓,法官審理後追加認定「妹妹」也遭毒手,依一罪一罰,各判刑7月,合併執行1年6月。
有助宣導動保觀念
針對李念龍遭重判,台大主秘廖咸浩昨說,將等判決確定再決定如何處置。當初協助揭發此事的台大學生社團懷生社林姓女同學說,李遭判刑可讓大眾了解《動保法》,不再以為虐待動物沒關係。關懷生命協會常務理事林雅哲說:「李的虐貓行為已達病態,除監禁外,應強制心理治療,否則刑期結束後仍會持續虐貓。」中華民國動保協會秘書長黃慶榮則認為判太重,「將毀掉一個年輕人,若李有悔意,法院應給自新機會。」美國有一對兄弟因活烤小狗,各被判10年重刑。律師莊秀銘昨認李念龍案判刑1年6月確實罕見,但無法評論是否判太重,「因為國內以前沒有這麼嚴重的虐貓致死案可比較。」網友多支持重判,Howshine認為「不尊重生命的人果然要得到教訓。」

一年多前台大校園及師大夜市附近發現多隻貓慘遭虐殺,查出李念龍涉案。資料照片


李念龍小檔案及犯行
◎年齡:34歲◎學歷:台大工程科學與海洋工程學系博士班(休學中)◎籍貫:高雄市◎家庭狀況:不詳◎犯行:˙棄養2隻幼貓被罰3萬元,李提行政訴訟抗罰敗訴˙涉以重摔、擠壓腹部等方式虐殺「國慶」、「琥珀」、「妹妹」共3隻未滿2個月幼貓,被判刑1年半˙法官認李另涉虐殺5隻幼貓,已向台北地檢署告發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博士生虐貓事件簿
◎2008/9月起:李念龍透過網路認養逾10隻幼貓。

◎2008/09/27:台大研一舍垃圾桶發現3隻幼貓屍體。
◎2008/10/10:台大校園發現1隻貓遭虐死。
◎2008/11/28:李念龍領養的幼貓「琥珀」慘死於研一舍旁。
◎2008/12/12:台大懷生社指李念龍多次通報貓遭虐,言行可疑。◎2009/02/15:網友指李念龍四處領養幼貓,但貓皆下落不明。◎2009/02/19:師大夜市發現1隻幼貓尾部遭利刃剝皮慘死。
◎2009/02/23:貓友集體到警局提告。
◎2009/02/24:李念龍到北市動檢所,辯稱收養近10隻貓全野放。◎2009/10/07:檢方認定李念龍虐死2貓,依《動物保護法》起訴。◎2010/03/26:李念龍棄養2貓被罰3萬元,提行政訴訟敗訴。
◎2010/03/30:台北地院認定李念龍虐死3隻貓,判處1年6月徒刑。
真是大快人心~現在社會上就是有太多人把動物的生命視為螻蟻姿意虐待或者殘害動物的生命,人是一個生命 ,螞蟻也一條生命,如果動物沒有攻擊你 你憑什麼可以否決牠們的生存權利,死有餘辜~活該 {博士生我有一點蠻同情你的 就是你請的律師好像貓跟螞蟻分不清楚 難怪你會被判那麼重}
李先生當法官楊台清(這位法官我欣賞你!)說要讓你當動物保護協會義工一百個小時做為緩刑時,你說你有"人性尊嚴"不接受,我真想吐你口水,讓你知道你的"人性尊嚴"在哪個階段!做這樣的事、這樣的態度,你懂何謂尊嚴嗎?不懂得話知識加也找得到!不然你父母都是老師,問他們"應該"也知道,真的很可恥。
台大近年來出的敗類真的是越來越多了,現在考上台大的學生是不是一入學不只要做生體健康檢查,還要讓精神科檢查才可以?還有在加強專業科目的同時,倫理道德是不是每年都要必修一下!

2010年3月29日 星期一

一件只要20元

昨天又當小老闆,

一件只要二十塊,

三件你還殺五十,

我付地租還三百,

爭多少錢才回本,

各位"阿桑"行行好,

我也人生父母養,

你們也有點人性,

不送東西你翻臉,

虧你歲數六七十,

在此觀看百態人,

心得收穫比錢多,

算做環保做公益,

下次還是一定去,

變賣家當填肚腹,

哈哈哈哈哈哈哈,

一件只要二十塊,

下次見我別再殺,

因為

一件只要二十塊!

2010年3月26日 星期五

華麗年代(NINE)



上禮拜四去看我愛人妮可的新片,自從他生了"星期天"(英文名字SUNDAY)之後,將所以的心思都放在她身上,所以接的電影待遇,當然是以輕鬆不需花太多腦袋與時間、演技,但片酬須一樣昂貴為第一考量,而非常棒的"華麗年代"給了他所有要求。

妮可出現的畫面都令我印相深刻,電影的一開始他就出現的,蹣跚自信的走來,吻了男主角後轉身、回濛=END,第二幕可要注意看了,因為它出現在海報裡喔!第三幕她坐在沙發上微微露出她美麗的長腿,摸摸男主角的頭,微微笑,就這樣只有三十秒吧~我的妮可又不見了......,這之後,終於該他出場了!而此時的我已留下第一滴眼淚,因為,這哈欠真的打的很深。轉左邊,轉右邊,轉一圈三個動作做後,就跟男主角開車躲狗仔,再這裡她終於超過三句台詞了!接著跟前面的影后們一樣,唱首歌,就結束了他的片段.......(重點是?我的"火"都上來了),最後ending就出來站個漂亮的姿勢(我在想妮可手那時候一定很酸,而這可能是此片讓他最辛苦的畫面。).....結束了。(其他的女明星也好不到哪裡去,我以為影后們會有一起尬戲的畫面,結果!!!!!!!!!!)

傻眼了.......整部電影,我只有聽到好聽的歌和看到美麗的服飾外,我的心什麼收穫也沒有,親愛的勞勃馬歇爾導演你越來越有實力成為東方的張藝謀囉!(諸位愛電影的人事應該了解我的心情)
親愛的妮可,連電影原聲帶,都是你當初婚姻第三者的腿當封面......

個人意見


最近瘋狂的迷上個人意見,很喜歡她的直接以及他批評的細膩感,天ㄚ!我愛這味!看完就是有一種爽快~,因為消費主義之因素,現在的人類對於品牌有某種迷思,只要上面有個時尚品牌LOGO,做的再醜就是有人買........,人類的迷思真是越來越多可以探討了.......